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 决定召开二十届三中全会 习近平主持会议
党纪学习教育·学条例 守党纪 | 加强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
踔厉奋发新征程 | “人工智能+”加出发展新动能

最高检:校园欺凌案件发现难取证难 有必要建专门机构

发布时间:2016-12-28  来源:中国检察新闻网  字体大小[ ]

  中国检察新闻讯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最高检今日(2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积极参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有关情况;发布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积极参与防治中小学欺凌和暴力典型案事例。

  最高检未检办副主任史卫忠今日指出,在处理校园欺凌和暴力违法犯罪案中,存在发现难、取证难、处理难问题,建议推动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专门化;加强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办理校园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中的沟通配合;强调预防为主,从源头上减少此类案事件发生。

  会上,有记者提问:有公安机关反映,在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案件中存在取证难和适用法律难的问题,检察机关如何加强与公安机关的配合?

  史卫忠表示,侦查活动是刑事诉讼的起点和基础,因此公安机关在处理和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问题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一直以来,检察机关非常重视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系配合,共同维护校园安全。根据检察机关办案实践,在处理校园欺凌和暴力违法犯罪案件中,也确实存在发现难、取证难、处理难的问题。对此,检察机关提出以下建议。

  一要推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的专门化。办理包括校园欺凌和暴力案件在内的未成年人案件有其特殊规律和要求,明显不同于成年人案件。目前,北京海淀、江苏淮安、广西钦州等地公安机关建立了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专门机构,大大提高了办案的质量和效果。因此,从长远看,建立专门的办案机构很有必要。

  二要加强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办理校园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中的沟通配合。要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定常见案件证据表彰、疑难案件协商等工作机制,共同研究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检察机关也一直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及时介入公安机关办理的重大疑难校园暴力犯罪案件的侦查,提出侦查取证建议,为案件正确处理打好基础。公安机关在办理相关案件中,也可以主动邀请检察机关介入。

  三要强调预防为主。检察机关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学校开展校园安全建设和周边环境治理,为广大中小学生营造良好环境,从源头上减少此类案事件的发生。

  相关阅读>>>

  最高检公布防治中小学欺凌工作的十个案事例

  最高检:前11月批捕校园涉欺凌暴力犯罪案1114人

  最高检:今年检查机关对2369名涉罪学生提供法律援助

  最高检:全国7300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

  最高检:女中学生涉校园暴力犯罪行为有所增加

  最高检:校园欺凌和暴力可分为违规、违法行为和刑事犯罪

  最高检:校园欺凌案件发现难取证难 有必要建专门机构

  最高检:处理未成年人犯罪要宽严相济 不是司法纵容

  最高检:应对校园暴力 学校要健全应急处置预案

中国检察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通胡大街78号(京贸中心)二层15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