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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区检察院支持农民工起诉获法院采纳

发布时间:2018-06-14  来源:中国检察新闻网  字体大小[ ]

  中国检察新闻讯(蓝江安 李佳淼)近日,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对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一起农民工讨要报酬案依法做出判决,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今年3月,农民工王文义(化名)因讨要劳动报酬未果向广安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经该院审查发现,2014年9月至2015年6月期间,王文义受刘启月(化名)雇佣,为其承揽小区装修工程木工活路。木活结束后,经结算,刘启月应当支付王文义工钱16万余元。2017年1月,刘出具了一份欠条,约定同年6月付清。之后,王多次讨要刘都没有支付。广安区检察院认真审核了相关证据材料,并依法支持向广安区人民法院起诉,区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判决刘启月付给王文义劳动报酬。

  据悉,广安区检察院将对该案的后续执行情况进行跟进监督。

中国检察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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