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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打伤前妻并抢走其挎包盗刷银行卡被抓获刑

发布时间:2014-09-25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公众全民讯(曹雅静)2014年2月14日,邓某在桂阳大市场遇到了其前妻张某,两人发生争执,邓某以胁迫的方式将张某的挎包抢走。被抢劫的包内有五张银行卡、酒店卡、会员卡等物品。随后,张某向公安机关报案。

  当晚22时左右,邓某在郴州火车站旁的中国建设银行通过套用其与前妻曾经使用过的密码从张某的邮政银行卡分四次共取走了12 500元钱。

  张某被邓某打伤后,当晚到桂阳县第一人民医院看病治疗,病历证明张某头部、背部、腹部受伤。

  2014年3月17日,邓某被衡阳铁路公安处郴州派出所抓获归案。次日,桂阳县公安局从邓某处扣押了现金5500元及被抢劫的五张银行卡、酒店卡会员卡等物品。以上扣押物品,张某已经从公安机关领取。

  桂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邓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的方式劫取他人财物,抢劫数额达12 500元,其行为构成抢劫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一)项的规定,判处邓某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对被告人违法所得7000元,依法予以追缴,返还给被害人。(讯息来源: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法院 )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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